招标公告

医院将秉承“厚德、精医、博爱、创新”的院训,全面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,向“数字化管理、人性化管理、高科技创新、低成本高效运营”现代化学习型医院的目标前进。

湘潭县人民医院医保智能监审系统遴选招标公告

2023-08-15 5218

湘潭县人民医院医保智能监审系统

遴选招标公告

规范诊疗行为维护基金安全,湘潭县人民医院拟对医保智能监审项目进行公开遴选,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遴选招标。

一、公开遴选项目情况

(一)公开遴选项目名称:湘潭县人民医院医保智能监审系统。

(二)服务内容及期限

1.本项目是以医保智能审核前置服务为重点。通过本项目建设,院诊间审核服务保持与医保局一致的医保审核规则,从而使医院的医保审核标准与医保局的审核标准达到同步和联动,在医生开处方和其他诊疗项目时,对处方内容自动预审核,对违规或可疑的单据进行预警,从而避免规单据上传到医保局,减少甚至杜绝被处罚的现象。有效引导院内加强管理及合理控费途径,优化诊疗路径,提升运营效率及收益水平。

2.此次遴选将选取分数前3名的公司签订服务合同,合同签订期限为年一签。

3.中标公司按照医院要求,根据医保政策以及飞检要求,必须实时调整诊间审核内容。

(三)验收方式及标准

根据医保办及临床科室要求来验收,达到标准并经内容所属部门核定,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方能通过验收。

(四)公示时间

2023年821日—2023年827

二、对参与遴选公司的资格要求

(一)参选公司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,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(二)参选公司具有完备专业技术能力,具备完善的软件使用系统,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。

(三)参选公司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,参加同类集中采购活动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。

(四)参选公司必须保证医院的需求,服务响应时间在两个小时之内。

(五)参选公司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
三、提交资格证明文件

(一)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。

(二)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、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原件。

(三)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。

(四)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医保智能监审(诊间审核内容)。

(五)参选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。

四、递交资料及报名

(一)资料要求

1.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(请仔细阅读)

1)竞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应当用包装袋密封。封面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、竞标人名称、联系电话和地址、“资格文件”字样。包装袋的封口须加盖竞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。

2)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,医院遴选工作组可以对竞标人作出不利的解释,如作为无效竞标等。

2.递交要求

投标文件按投标要求规范密封,于报名时间截止到日前送交报名指定地点(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)。

(二)报名时间、地点

1.时间:2023年821日-827

2.地点:湘潭县人民医医保办

3.联系人:杨柳

联系方式:13347320850

五、注意事项

参选公司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亲自报名,不接受电话报名。报名时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(副本)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证明文件,在整个遴选活动中遴选委员会只与该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。

六、招标资料开启时间

遴选招标时由遴选工作组开启。

七、遴选地点

湘潭县人民医院行政区小会议室。

八、遴选时间

电话通知参选公司遴选时间。

九、供应商邀请方式

公告方式:本次遴选在湘潭县人民医院官网、湘潭县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。


湘潭县人民医院

2023年8月15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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