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殊门诊鉴定
工作指南
一、资料收集时间
2023年3月1日至10日
1.复审:特门有效期到2023年3月1日前止县居民和职工的参保对象。
2.新增:符合特殊病种范围并为2023年度湘潭县居民和职工的参保对象。
1.各乡镇城乡居民医保站服务窗口。
2.县人民医院、县中医医院、县妇幼保健院特门资料收集指定窗口。
1.恶性肿瘤;
2.肾病综合症;
3.器官移植;
4.高血压+;
5.糖尿病+;
6.冠心病+;
7.脑血管意外;
8.血友病;
9.精神分裂症;
10.肺结核、耐多药结核;
11.红斑狼疮;
12.再障;
13.肝硬化;
14.苯丙酮尿症;
15.帕金森;
16.肺心病;
17.风心病;
18.哮喘;
19.类风湿关节炎;
20.慢性活动性肝炎;
21.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;
22.硬化症;
23.重症肌无力;
24.肝豆状核变性;
25.多发性骨髓瘤;
26.系统性硬化病;
27.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;
28.垂体瘤;
29.克隆病;
30.癫痫;
31.慢性心力衰竭;
32.老年痴呆;
33.泛发性银屑病;
34.尿毒症前期;
35.脑瘫(1-7岁);
36.肺动脉高压;
37.地中海贫血;
38.慢阻肺;
39.晚期恶病质;
40.植物人
41.晚期血吸虫病
42.尘肺病;
43.威利症
特殊慢病即时审批病种自2023年1月起改为提交资料当月审批。包括恶性肿瘤,精神分裂症,血友病,血(腹)透,耐多药结核,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。职工医保冠心病支架植入术后患者可申请提标。
1.资料:近两年来的住院或门诊病历(二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相关诊断依据)。
2.近期一寸照2张。
3.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。
第一步:前往门诊一楼综合服务中心领取特殊门诊审核表。
第二步:根据病友病情挂相应专科门诊号(自助机或门诊二楼收费窗口均可进行)。
第三步:到相应门诊诊室,由特殊门诊鉴定医生进行初审鉴定。
第四步:交审批表和病历资料至门诊一楼综合服务中心。
第五步:2023年4月份(工作日)持病人身份证到门诊一楼综合服务中心取鉴定结果
END